程序化交易与券商报备说明
一、为什么需要报备
1.1 根据中国证监会《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(试行)》及沪深北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与实施细则,投资者利用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下达交易指令进行证券交易(即"程序化交易")的,应当事先向开展证券业务的开户券商报告,由券商核验后向交易所报告。证券公司在客户程序化交易报告前,不得为其提供程序化交易相关服务。
1.2 程序化交易监管的核心目的在于:维护证券市场秩序、防范系统性风险、识别并管理因程序错误、策略趋同、高频报撤单等引发的异常交易行为。报备并非"审批许可",而是法定的信息报告义务。
1.3 本平台提供的 QMT 自动交易对接、按策略信号自动下单、ETF 网格自动成交等功能,均属于可能触发程序化交易监管范畴的自动化交易形态。您在启用实盘自动交易前,负有自行完成报备的法定义务。
二、谁需要报备
2.1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投资者,通常应当在启用前向券商报备:
| 情形 | 典型场景 |
|---|---|
| 使用程序自动下单 | 通过 QMT(迅投)等量化终端,由策略代码自动生成并提交委托 |
| 按算法信号执行交易 | 接收本平台止盈/止损信号后,由程序自动向券商接口发送买卖委托 |
| 设定条件自动触发 | 网格交易、条件单、定时批量委托等无需人工逐笔确认的自动触发交易 |
| 存在高频特征 | 短时间内大量申报、频繁撤单、全天申报笔数或速率较高的交易 |
2.2 仅使用本平台的选股筛选、行情分析、持仓监测、人工确认后手动下单,且不使用任何自动下单/条件触发功能的,通常不属于程序化交易。但如果您通过脚本、外挂或第三方工具批量自动下单,同样适用报备要求。
2.3 是否构成程序化交易、是否达到高频标准,最终以监管规则及券商认定为准。拿不准时,建议主动咨询开户券商并完成报备后再启用实盘。
三、报备流程
- 联系开户券商:致电或前往您开户券商的营业部/客户经理,说明您计划开展程序化(量化)交易,申请办理程序化交易报备。
- 填写申报材料:按券商要求填写《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信息申报表》等文件,如实填写账户、策略类型、交易频率等信息。
- 券商核验与报送:券商对您的信息进行核验(部分券商需现场或远程确认),确认通过后由券商向交易所报告。
- 开通相应权限:报备完成后,券商为您开通程序化交易相关权限(如 QMT 极速柜台、量化接口)。此时方可正常使用本平台实盘对接。
- 信息变更时更新:您的策略类型、最高申报速率、单日最大申报笔数等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,应及时告知券商更新报备信息。
四、需要申报的信息
4.1 程序化交易报备通常包含以下信息(具体以券商表单为准):
- 投资者身份信息与证券账户信息(账户名称、账号、开户营业部);
- 用于程序化交易的账户及对应资金规模;
- 策略类型:如趋势跟踪、均值回归、网格交易、套利、高频做市等(本平台各策略类型说明见帮助文档);
- 交易频率特征:最高申报速率(每秒笔数)、单日最大申报笔数等;
- 使用的交易软件/系统名称与版本(如 QMT、本平台量化对接模块);
- 是否使用服务器托管、是否涉及算法拆单等。
4.2 请您务必如实申报。虚假、隐瞒申报将可能构成违规,面临监管措施。
五、高频交易的特别要求
5.1 监管规则对"高频交易"设有专门认定标准(通常与最高申报速率、单日最高申报笔数等阈值相关),并对高频交易实行差异化收费、额外报告与重点监控等管理要求。
5.2 本平台的策略定位为中低频信号型策略(日线/分钟级信号、人工或低频自动执行),一般不具备高频交易特征。但若您自行编写高频策略或提高触发频率,请主动评估是否达到高频认定标准,并向券商如实申报。
六、系统内自查清单
6.1 在启用本平台实盘自动交易前,建议您按以下清单逐项确认(对应系统"自动交易控制台 / 券商账号配置"页面):
| 检查项 | 说明 | 系统对应位置 |
|---|---|---|
| ✅ 已完成券商报备 | 已向开户券商完成程序化交易报备并取得权限 | —(线下办理) |
| ✅ 风控参数已设置 | 设置最大持仓数、单笔金额/仓位上限、止损止盈比例 | 自动交易控制台 → 交易参数 |
| ✅ 策略参数已核对 | 确认策略类型与信号阈值符合您的预期,避免误触发 | 策略配置 / 推送配置 |
| ✅ 已用模拟盘验证 | 先在雪球模拟盘/SimBroker 运行验证策略行为,再切换实盘 | 动态模拟盘 |
| ✅ 留痕意识 | 了解您的筛选与操作会以审计日志形式留痕,供异常排查与合规核查 | (平台后台) |
| ✅ 交易时段有人值守 | 实盘期间保持对账户的关注,出现异常可随时断开/停止自动交易 | QMT 连接 → 断开 / 停止交易 |
6.2 系统在实盘对接中提供连接状态显示与手动断开能力(详见帮助文档"自动交易控制台"章节)。您应始终保留人工干预与随时停止自动交易的能力。
七、未报备的后果
- 券商可能拒绝为您提供程序化交易相关服务或关闭相应接口;
- 交易所对未报备的程序化交易行为可采取暂停交易、限制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;
- 情节严重的,可能面临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;
- 因未报备导致交易受限、被认定为异常交易而造成的损失,由投资者自行承担。
八、重要声明
本平台在此明确声明:
- 本平台为量化交易辅助工具软件,不代您履行任何报备义务,亦不提供代客理财或资产管理服务;
- 完成券商报备、确保账户与交易行为合规,是您本人的法定义务;因未报备、申报不实或违反监管规则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您自行承担;
- 本页面内容仅基于截至更新日公开的监管规则整理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规则如有更新,请以中国证监会、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及您开户券商的最新规定为准。